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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朋友圈卖自制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相关部门:今后网络食品经营者也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了,不能想卖就卖了
2015年09月17日 08:58

  还有半个月就是传统佳节中秋了,不少市民都忙着采购月饼等过节食品,打着“现做现卖”旗号的“私房月饼”异军突起,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店、淘宝等销售,吸引了不少市民购买。不过有绍兴市民质疑说,私房月饼虽然味道不错,却可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维权或成难事。

  前几天,市民吴女士通过朋友圈购买了一盒私房月饼,拿到货后,吴女士有点郁闷,“味道还不错,不过产品的外包装太简单了,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月饼原料等基本信息也都没有,吃着有点担心。”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向卖家索要发票、收据等凭证,对方却说都没有,这让她更加担心了,“万一出现什么质量问题,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不仅是“私房月饼”,蛋糕、甜点、牛肉干、麻辣小龙虾等私房菜如今正大肆占据微信朋友圈和淘宝等网络平台,这些“私房美食”往往承诺自制,没有任何添加物、纯天然等等,但正因为“自制”,缺乏相应的食品生产、销售、储运等相关资质和监管,因此也存在不小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好几位私房月饼的经营者,发现这些私房月饼的经营者大多是一些烘焙爱好者,自家厨房就是生产车间,几乎都没有线下实体店,也没有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等证照。“我制作的月饼绝对不会有任何食品安全问题的,所有的材料都是我从正规渠道买来的,家里人也都吃这些食品。”一位在朋友圈销售“私房月饼”的经营者告诉记者,如果吃了出现拉肚子等问题,自己肯定会负责。不过让记者担忧的是,这些承诺目前暂时都停留在口头上,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经营者只需要关闭虚拟世界中的店铺或者注销微信号,就彻底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我们一直十分关注‘私房食品’,个别‘私房食品’确实存在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但过去因为相关法规的缺失,我们没有执法依据,加上这些经营者没有实体店,食品又多在家中制作,调查取证都有一定难度。”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未来他们会依照相关法规严格执法,加强对“私房食品”的监管力度。

  据了解,《办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销售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虽然《办法》还未正式出台,不过目前一些第三方平台已经率先行动。据了解,淘宝网、腾讯、一号店等均宣布,发布、销售食品的卖家必须按规定提交相关证照,但具体的食品准入类型及审核办法等信息还未见发布。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汤帆 实习生 侯存才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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