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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5年11月24日 13:54

  今天上午,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安徽宣城举行,绍兴等21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副市长冯建荣代表绍兴领奖。

  据了解,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从2004年起,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贵阳是第一个荣获该荣誉的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有具体细化的指标,如森林建设评价方面,分为综合指标、覆盖率、森林生态网络、森林健康、公共休闲、生态文化、乡村绿化等,其中城市森林覆盖率南方城市需达到4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2012年,市委、市政府围绕打造“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思路,正式提出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去年全国有78个城市参与角逐。“这次绍兴能够创建成功,主要得益于全市上下的努力,绍兴原有的森林城市建设基础也较好。”市创森办主任、市林业局局长张宪疆说。

  据了解,绍兴“创森”以来,编制了《绍兴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实施城市森林、森林通道、森林水岸、森林镇村、森林绿屏、森林提质、森林产业、森林文化等八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功能健全的森林生态体系。目前,全市林地面积708万亩,森林覆盖率55.60%,活立木蓄积量1825万立方米。全市6个区、县(市)均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现了“满堂红”。

  绍兴在“创森”过程中,着力提供公平普惠的生态产品。如目前绍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28平方米。建成了一大批城市生态公园,使绍兴城市居民出门平均500米就有休闲绿地。结合“花卉绍兴”建设,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进行了绿化提档升级,补植各类乔木1.2万棵,使建成区乔木树种比重提高到71.2%,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我市还充分挖掘森林的生态内涵和悠久的历史积淀,大力发展“绿化”“文化”相结合的森林休闲旅游,如在全省率先启动森林健身游步道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会稽山森林健身游步道,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区域面积达412平方公里、总长超365.1公里的森林健身游步道系统,使广大城乡居民在休闲、健身、旅游的同时,也接受森林生态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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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营口市和葫芦岛市,浙江省绍兴市和义乌市,安徽省黄山市和宣城市,福建省漳州市和龙岩市,江西省南昌市和宜春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和泰安市,湖北省咸宁市和荆门市,湖南省永州市,广东省东莞市,云南省普洱市,青海省西宁市。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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