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民政
三味 非遗

公积金贷款量翻倍 两类安置公积金使用政策出新规

发布时间:2017-04-12 09:52:00 来源: 绍兴晚报

  上月以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量明显增加,其中不少需求来自旧房拆迁的购房者。记者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明确了公积金在两类安置方面的提取使用,市民可对照自身情况申请公积金提取或贷款。

  上月公积金贷款量翻倍

  4月11日下午,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二楼办事大厅人气很旺。“现在柜面业务每天从早忙到晚,即便少的时候一天也有三四百个号,多的时候有五六百个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这波业务办理的人气是从3月份开始明显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购房职工大量增加。

  记者了解到一组数据,早在今年2月,绍兴市本级公积金贷款审批量为9000多万元,而到了3月公积金贷款审批量飙升至23000多万元,这也意味着,3月贷款审批量环比增长1倍以上。

  “一个月2个多亿元的贷款审批量,几乎回到了以前楼市火爆时候的水平,但这次情况有所不同,不少职工是拆迁安置买房。”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公积金两类安置出新规

  针对目前的公积金业务办理现状,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了两类拆迁安置公积金使用政策。

  新政规定,因房屋拆迁享受现金或房票补偿的缴存职工,在市内购买自住住房用补偿款或房票支付结算后不足部分房款余额,可按绍兴市现行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现房安置的缴存职工,如存在价值补差的,职工所交的房屋补差也可按现行政策提取与贷款。

  同时,新政对绍兴市引进的享受人才房票补贴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购房提取与贷款也作了明确规定。该类对象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人才房票补贴支付结算后尚不足部分房款余额,可按现行政策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先就按照类似政策在执行,而最近因房屋拆迁办理业务的职工较多,相关咨询量较大,所以就这一政策发文明确一下。”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因房屋拆迁享受现金或房票补偿的缴存职工,如在市内购买自住住房不存在房款不足的情况,则无须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拆迁买房和普通老百姓买房一样,有不足部分房款余额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但如果能全额买入房产的,则不属于公积金保障范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公积金十种情况不能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更好地享受权益,又保证公积金的资金安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再次调整并明确了“非贷”范围。

  据介绍,目前绍兴市在职工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已享受2次公积金贷款、购买土地性质非住宅类房产(包括办公用房、酒店式公寓、车库、商铺、无产权房屋等)和高档住宅(包括单体别墅、双联排屋等)、购买非绍兴市行政区域内个人自住住房、首期付款未达到规定比例、公积金断缴、个人信用不良、超过公积金贷款申请截止时间、贷款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公积金月缴存额未达到我市最低缴存标准共10种情况不予公积金贷款。

标签: 编辑: 金燕翔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