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民政
三味 非遗

绍兴市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 集体学习《行政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7-08-16 09:49:05 来源: 绍兴日报 张科勇

  8月15日下午,绍兴市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就《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作专题解读。绍兴市市长马卫光主持会议,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

  会上,毕金刚庭长就《行政诉讼法》在立案门槛、案件管辖、受案范围、资格限制等8个方面作了阐述,并结合近两年来绍兴市行政诉讼案件特点和趋势,对政府部门更好地恪守法治底线、坚持依法行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对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高度重视并抓紧克服在依法行政上存在的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抓中心工作落实和保障改善社会民生上来,并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要扎实推进科学依法民主决策,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义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更好地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标签:市政府 集体学习 行政诉讼法 编辑: 干婧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