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民政
三味 非遗

杜绝小病花大钱 嵊州市探索医保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21 17:25:15 来源: 浙江在线

图片来源于网络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8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汉青 通讯员 张青 张露江)来自嵊州市黄泽镇渔溪村的李大妈这几天嗓子有点不舒服,她来到黄泽镇中心卫生院进行门诊诊疗,问清症状后,医生根据病情开出了适合的处方。李大妈刷居民医保卡、付费中扣除相关医保费用,就拿药离开了。过去老百姓得了感冒,也可能上市区大医院,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现象,而看个不严重的小病,有些医生也会让市民先去化验、做心电图、开一大堆药,不仅造成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也造成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同时不利于分级诊疗的顺利开展。

  为增强主动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促进居民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推动居民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从2017年7月中旬开始,嵊州市在黄泽镇中心卫生院探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按人头付费与签约医生服务相结合试点,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也是绍兴市内的唯一一家试点单位。

  “按人头付费”是医保中心与医院之间的一种医保基金结算方式,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制定出以一个签约患者(即人头)为单位的支付额度,以这个支付额度为标准,按人头结算给定点医院。医院采取包干形式,进行“总额控制、按月支付、年终清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引导规避医生的不规范行为,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等。

  作为全省医保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县,嵊州市已于七月中旬正式开展《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按人头支付与签约服务相结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嵊州市黄泽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为首批试点人群,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为首批试点签约机构,确定其门诊定额标准为257元/人。签约居民在签约试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确需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经签约服务医生和试点医疗机构同意并办理转诊手续。而试点签约医疗机构的相关考核,不仅要看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还要看就诊满意度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情况。

  “从开始试点以来,卫生院下大力气对我们进行了培训,‘大’处方少了,医生自身的业务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患者就诊的效率和满意度大大提高了,而职工收入也有了相应的提高,这对我们来说是双赢的。”来自黄泽镇中心卫生院的乡村医生李庆君说。

  众所周知,此前医保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医院自负盈亏,医生的检查项目、用药数量越多,意味着收入越多。而试行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按人头付费,就意味着以后药和检查开多了反而亏钱,财政补助和医保支付按就诊“人头”结算,而不是单看就诊人次和医疗费用。医院只能通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及完善签约服务来吸引病人就医,让签约医生成为居民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双重“守门人”,实现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与控制医疗费用的双重目标。

标签:嵊州 医保 改革 编辑: 徐添城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