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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感动落泪 只因为诸暨检察院这么做

发布时间:2017-09-21 16:32:13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9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顾蓉佳 通讯员 何若愚)“谢谢检察官这么人性化的安排,让我们有机会畅所欲言,太感谢了。”近日,诸暨市检察院就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召开诉前会议,邀请环保、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员及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等参与。会议结束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据悉,这是绍兴市检察机关首次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以召开诉前会议的形式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关键证据怎么认定?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钱某、韩某租用犯罪嫌疑人黄某车间,在未经环保审批且未配备环保设施的情况下从事铜产品抛光加工,犯罪嫌疑人谢某偶尔也会来帮忙,这样的行为一直持续到被环保部门查获时为止。经检测,该车间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重金属浓度远超国家标准。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诸暨市检察院的案件承办官发现,环保部门提取的两个污水排放点检测数据差异较大,雨水井中的污水重金属浓度达到了化粪池污水重金属浓度的1000余倍。而钱某的辩护律师也对取样点的合理性与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提出了质疑。

  由于检测数据属于案件的关键性证据,该证据又涉及专业领域,诸暨市检察院决定召开诉前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并专门邀请了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对案件中存在的一些专业性问题作详细说明,最终案件审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得到保证,各方异议也消除了。

  “作为律师,我也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会议,以往都是通过提交律师意见的形式来反映的。相关部门能够坐下来跟当事人面对面聊,有助于更好地释法说理,缓解矛盾,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钱某的辩护律师说。

  诉前会议怎么开?已有一套详细规则

  “诉前会议主要是为了把不必要的庭审对抗提前解决,特别是这个案子有个争论焦点,所以开这么一个会议显得尤为必要,不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更全面审查案件。”该案件承办人说。

  据了解,“诉前会议”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过程中,由检察人员召集侦查人员、当事人、辩护人、鉴定人、勘验人等相关人员,就案件的有关程序性事项和实体性问题听取各方意见的会议,旨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公诉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

  作为绍兴地区唯一的诉前会议试点单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刑事案件诉前会议规则(实行)》,对诉前会议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会议议题及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一些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存在重大争议,或者证明标准、法律适用难以把握的新类型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诉前会议,以便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听取各方意见,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诸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标签: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 会议 编辑: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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