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民政
三味 非遗

绍兴一民房火灾致一人死亡 家庭防火“七条”要注意

发布时间:2017-12-01 10:44:0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金汉青 通讯员 余昌龙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2月0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汉青 通讯员 余昌龙)11月30日下午,绍兴市越城区鉴湖新村5幢1楼的一间民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了解,这名死者为一名86岁的老人,事故原因有关部门还在调查之中。

  俗话说:“水火无情,贼偷一半,火烧全完”。冬季是火灾的高发多发期,家庭火灾占得比重较大,如何做好家庭火灾防范至关重要,消防部门为您支招:一是家中的煤气灶软管和开关要定期邀请专业人士检查,炉灶附近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是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不得违规充电;三是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乱接乱拉电线,电路中的保险丝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四是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五是不要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六是不要在家中存放汽油、轻质油、酒精、香蕉水等物品;七是使用火炉、电暖器取暖时,旁边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的木制家具要与上述设施有一定的间距。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外出、睡前要关火、断气、断电,一旦遇到火灾,要牢记“小火少烟快逃命,楼梯浓烟快关门”的观念,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利用灭火器等设施扑救初起火灾,安全有序逃生,切不得贪恋钱财,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小孩要尽快逃离火灾现场,不要参与火灾扑救,以免发生意外。

标签:民房 着火 防火 编辑: 金燕翔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