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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 嵊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发布时间:2018-01-17 11:18:08 来源: 浙江在线

嵊州市纪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汉青 何双伶 通讯员 陈丹丹)“仙岩镇组建专门工作组,积极化解张溪村实施的南山岗土地开发项目60余万元青苗政策处理款;王树村追回2011年党员‘七一’考察党员个人自费部分尾欠款2250元……”像类似这样的“三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嵊州市的21个乡镇(街道)正在全面展开。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嵊州市21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完成了对辖区所有行政村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共涉及历史遗留问题2777件、涉及金额8391.94万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事关农村农业发展稳定,历来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嵊州市在全市面上开展“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通过化解“三资”历史遗留问题、“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强化失职追究,着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

  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同时,嵊州市纪委注重长远,加强监督检查,把工作精力更多地聚焦农村“三资”的规范提升工作上,对报账不及时、财务公开不及时、资金管理不严格等十方面问题进行全面规范提升。农林局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和牵头单位职责,通过加强面上业务培训、进度督促、考核通报等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规范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侵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问题要严肃查处。”根据嵊州市纪委相关室负责人介绍,2017年来,嵊州市纪委出台《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督查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工作推进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类似于票据使用不规范、工程资金拨付不严格、重大事务决策不规范……种种不规范现象都在监督检查中一一现形。如石璜镇徐家培村宣家岗道路硬化工程款29万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中标单位,分两次支付给了承包人骆某某,存在违规拨付资金的情况。石璜镇党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监委主任,镇“三资办”工作人员等3人进行问责处理。

  “截至目前,嵊州市纪委已党纪处理15人,问责处理142人,通报批评156人,谈话提醒76人,追缴或责令退赔违规资金23.01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嵊州市纪委相关室负责人表示。

标签:农村基层 稳定 集体 编辑: 金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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