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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出口苏丹商品不再实施装运前检验

发布时间:2018-02-13 14:30:45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周艳 见习记者 徐添城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2月1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周艳 见习记者 徐添城)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停止出口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苏丹商品不再实施装运前检验,不再受理相关出口商申请,苏方不再要求进口商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

  为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中国和苏丹之间贸易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于2013年4月16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谅解备忘录》,决定对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2013年11月1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对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2014年1月1日起,苏丹方有关部门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手续。今年,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为降低查验率,缩短检验检疫时长,质检总局与苏丹标准计量组织协商,决定取消出口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

  据统计,2017年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出口苏丹的各类产品共实施装运前检验491批,货值1658.33万美元,商品种类涉及机电、化工、轻纺、轻工、金属及其制品等。出口苏丹装运前检验停止后,与我国签订政府协议检验的国家还有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也门、伊朗四国。

  为此,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辖区相关企业,2月28日以前仍需按原要求做好出口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3月1日起,除法检出口商品外,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受理出口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但相关出口企业仍然要积极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进口国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加强质量管控,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我国出口商品质量信誉。

标签:3月 1日 苏丹 编辑: 金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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