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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综合手段 深化刚性维权 上虞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18-03-10 10:07:25 来源: 绍兴日报 李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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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消费者胡先生在上虞区石狮商城某灯具店内购买标称“德国西门子”的插座,付款1200元,后发现为假冒产品,这属于典型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启动“诉转案”机制,要求商家给消费者退货款、加倍赔偿款和安装费补贴共计2900元外,还立案查处,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1888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案不但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上虞区市场监管局运用综合手段,深化刚性维权,从规范工作制度进行切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消费争议调解纪律》,并以下发文件形式要求下属各单位按规定操作实施。

  《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是该局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规范流程,对投诉登记、审查、受理、组织调解、达成协议、行政责令、司法确认等环节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该局强化制度规范、行政决定、司法确认、行政约谈、诉转案办理等各种手段协同推进,发挥整体功效,合力深入推进刚性消费维权。

  该局还向网上虚假宣传“开刀”。上虞区某家居用品公司在其自营网店上对一款反向伞连续5天作虚假宣传,期间共销售上述反向伞70把,合计营业额3360元,违法所得为1806元。该局认为其实质是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对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06元、罚款9030元的处罚。

  据悉,2017年,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283件,比上年增长多达44.4%,而消费投诉有效处理率依然保持在96%以上。其中办理行政决定类案件10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件,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类行政约谈10次,立案查处各类“诉转案”11件,对于规范调解行为、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权威、提高维权效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净化了消费环境。

标签:手段 刚性 维权 编辑: 金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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