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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与浦江萧山分别签订浦阳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18-05-01 10:18:49 来源: 绍兴晚报 徐晶锦

  近日,诸暨市分别与上游的浦江县、下游的萧山区签订了《关于浦阳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规定,浦阳江流域上下游共同设立水环境补偿资金,2018-2020年诸暨市每年出资1600万元(上下游各出800万元)。这意味着,今后上游流向下游的一江水有多清,就决定了谁要给谁钱。

  与以往的流域生态补偿不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着眼于流域上下游之间,两两进行生态补偿,不再单一依靠中央、省级财政给予的纵向补偿资金。浙江省是全国首个在省内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省份,去年底,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诸暨市成为全省首批、全市首个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区、县(市)。

  “协议签订后,诸暨和浦江、萧山就能实现‘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这对于维护浦阳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诸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协议》,诸暨市、浦江县、萧山区三个地方,按照上下游关系,两两结对。如浦江(上游)和诸暨(下游)结对,诸暨(上游)和萧山(下游)结对,按照交接断面的水质检测情况,以及用水量、用水效果等指标,决定谁受奖励、谁受惩罚。

  以诸暨市和浦江县之间的结对关系为例,两地以过去3年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基准,如果今年测出的数据好于这个数字,则下游诸暨要给浦江800万元,如果今年测出的数据出现下降,上游浦江则要给诸暨800万元。

标签:诸暨 生态补偿 协议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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