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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份“档案馆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单在新昌生效

发布时间:2018-05-15 10:19:00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5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钱佳燕)新昌县档案馆开展的“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正如火如荼进行着。日前,一名数字化工作人员途径地下车库时,因路面湿滑,不慎滑倒,造成尾骨骨裂。近日,一份“档案馆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在新昌正式生效,让查档者和工作人员有了更安全的人身保障。据悉,此类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例。

  各级国家档案馆担负着为民服务、查阅档案的神圣使命,每天出入档案馆查阅档案的人络绎不绝,查档者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各不相同,在出入档案馆、查阅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伤害。

  为确保进入新昌县档案馆的人员安全,新昌县档案馆与中国人寿新昌县支公司展开积极磋商,最后确定为“档案馆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明确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中路476号新昌县档案局区域范围内,导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最高保险金额2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保险金额赔付2万元。

  目前,新昌县档案馆利用“馆室一体化”系统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零跑腿”档案查阅,已在8个乡镇设立馆藏档案查阅点。该平台累计了近十年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的现行惠民政策,在实现一处查询的基础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出惠民政策查询栏目,通过手机可以在线查阅相关惠民政策,实现从“多处跑”到“零跑腿”惠民政策查阅。

  “档案馆指定场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生效,在实现查档服务“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为查档者提供“安全、放心跑一次”的便利,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获得感。

  

  

  

标签:档案馆 保单 新昌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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