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失职失责直接诫勉 诸暨实现派出监察全覆盖
诸暨市纪委监委召集镇乡(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部署落实派出监察办公室相关工作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8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孙良 通讯员 寿玉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未及时发放,存在发放对象名字与银行账户不一致等问题,引起群众反映……”“是我工作不到位,确实失责!”
日前,诸暨市次坞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镇政府工作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行为,经查属实。8月6日,次坞镇监察办公室对失职失责干部予以诫勉。这是7月24日诸暨市实现镇乡(街道)派出监察全覆盖后,首次由镇乡监察办公室对监察对象予以诫勉。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诸暨市积极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延伸至基层,截至目前,27个镇乡(街道)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立,并与镇乡(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监察办公室由市监委派出,对市监委负责,受市监委领导、监督。
“积极稳妥推动监督职能向镇乡(街道)延伸,真正打通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诸暨市纪委监委干部室主任赵娅告诉记者,市纪委在市委出台《关于诸暨市监察委员会向镇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基础上,及时建立镇乡(街道)片区监察协调小组,对接原有“分片包组”联系工作机制,实行组团式监督。同时启动增配镇乡(街道)纪(工)委委员、监察员有关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各镇乡(街道)纪(工)委分别增配纪(工)委委员、监察员1名,其中10人为专职。
《实施意见》明确,根据管理权限,镇乡(街道)监察办公室依法对镇乡(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经市监委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结合授权范围采取规定的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发挥好职能作用。”璜山镇纪委书记杨宇表示。
“向镇街派出监察办公室只是起步,重在推动提高基层监察监督实效。”诸暨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告诉记者,“监察触角的延伸不止于此,8月底前,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组成的村级监察信息员队伍也将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