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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近3200万元设备 6家法院上演“执行者联盟”

发布时间:2018-10-19 10:52:35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求金霞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0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求金霞)10月16日晚,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一处厂房外,迅速集结了70余名法院执行干警及协警、10辆警车。绍兴两级法院(绍兴中院、新昌法院)与江苏常州两级法院(常州中院、金坛法院)开展跨省协同执行,在江西宜春两级法院(宜春中院、袁州法院)的协助执行下,顺利从被执行人江西锦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强制执行回标的近2000万的14套转杯纺纱机、近1200万的2套清钢梳棉机。

  机器“看得见”却“拿不回”

  2013年7月,新昌日发公司与江西锦华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锦华公司支付了租赁保证金后提取了14套转杯纺纱机。后因锦华公司未按约支付设备租金,日发公司诉至新昌法院。新昌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设备租赁合同,锦华公司返还14套转杯纺纱机等。2015年7月24日,日发公司向新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独有偶,常州卓郎公司也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因其所有的2套清钢梳棉机存放在锦华公司无法取回诉至江苏常州金坛法院,金坛法院依法判决:卓郎公司从锦华公司取回2套清钢梳棉机(包括2条清花生产线、20台梳棉机),锦华公司予以协助。后卓郎公司向金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干警实地调查,被执行人锦华公司已于2014年停产歇业,除位于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园的厂房、土地和机器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锦华公司厂区暂由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派人看管,而案涉14套纺纱机和2套梳棉机集中存放在锦华公司厂区一车间内。

  被执行人锦华公司系袁州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其停产歇业后牵扯出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也涉及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执行标的系大型机器设备,搬运过程复杂,且是跨省异地执行,执行难度显而易见。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一僵就僵了三年,不但租金没了影,机器更是看得见却拿不回。

  “单枪匹马”变“协同作战”

  从案情来看,两起案件的法律关系非常明晰,日发公司对案涉14套纺纱机、卓郎公司对案涉2套梳棉机享有的均是所有权,而非一般债权,即便锦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案涉设备也不属破产资产,取回机器设备不存在法律障碍。

  为妥善执结本案,新昌法院执行干警先后6次赶赴宜春市袁州区,与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进行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同时,经浙江高院和江苏高院协商沟通,决定启动两省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将案件执行由新昌法院“单枪匹马”升级为绍兴两级法院和常州两级法院“协同作战”,同时请求宜春两级法院协助执行,进行重点督办,6家法院一起把这个“僵案”给“啃下来”。

  社会总动员联合铁拳砸向“执行难”

  当日上午9时,由绍兴中院执行局局长蔡德炎担任现场执行总指挥,新昌法院代院长朱淼蛟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全程协调指挥。为保证强制执行过程的顺利实施,6家法院事前多次对执行方案进行协商完善,细分成6个专项小组,逐一敲定实施细节,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及网络舆情做好了处置预案。经过近13个小时不间断的拆卸和搬运,一直到晚上21点53分才妥善将14套纺纱机和2套梳棉机全部取回。

  据了解,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新昌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倾全院之力破解“执行难”。今年1-9月,新收民商事执行案件2860件、结案2594件,执行到位金额2.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5%、23.76%、1.22%,组织开展7次专项行动,不定期开展夜间集中大执行。

  当前,破解“执行难”势如破竹,但不应是法院的“独角戏”,应该是社会“总动员”。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的不断扩大,随着失信行为被依法荡涤,全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将不断增强。

标签:6家 法院 执行者 编辑: 干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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