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民政
三味 非遗

干部谈基层治理丨做好信访工作要让群众多几个“信得过”

发布时间:2018-11-08 13:51:00 来源: 北海街道纪工委 张丽东

  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推动解决信访群众合法诉求的重要渠道。群众来信来访,就是有要事难事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接访人员要自觉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彻到接访化解工作全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信访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能够把事情办到群众心坎上,就能真正聚人心、得民心,让老百姓放心,让信访群众放心,当信访群众真正在内心里对接访人、对法纪、对自己“信得过”时,解决信访问题的春天也就到来了。

  一、要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让信访群众信得过第一接访人。无论是找工作求职、谈对象约会、或者是见客户签约,都知道要把自已弄得干净整洁一些,穿得合体大方一些,目的就是要给对方留下个好的印象,以提高成功率。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能力和质量,从某种角度来讲就是要给初信访者留下一个好的印象。第一接访人要怀着深厚的感情听民声、知民意,带着沉甸甸的责任办实事、解难事,真正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对诉求合法的,要依法律按政策解决好;对诉求无理的,要向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努力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定分止争;对生活困难的,要设法运用好司法救助、信访救助等制度,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要善于把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引导信访群众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理性预期。加强对上访人员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让阳光照进他们的心田。当信访群众真正在内心里信得过第一接访人时,解决信访问题的春天也就到来。

  二、要坚持依法依纪,让信访群众信得过法纪。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在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具有明晰权责、稳定预期、不留隐患的优势。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才能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接访干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因违法行政、违规操作引发矛盾、问题。坚持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确保各类诉求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坚持依法律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实现定分止争的目标,当信访群众在内心里真正“信得过”时,解决信访问题的春天就到来了。

  三、要坚持普法学法,让群众信得过“自己”。综合分析重信重访人,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存在信访不讲证据,认死理,道听途说,听风就是雨等普遍问题。“四个全面”中,其中有一个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治理者要懂法用法,被治理者也得学法懂法用法。目前就存在普通群众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不懂法不会用法的普遍现象。一者,大部分中老年群众从小就没有怎么接触过法律,没学过法,也就没有法律意识的存在。二者,普法教育开展也有些年头了,但主要还是针对在校学生和上规模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普通的中老年群众接触法律的机会不多,普遍存在法盲半法盲现象。要加大对农民和普通群众的普法力度,在全社会培育法治思维方式,推动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弘扬崇法尚德、明礼诚信精神,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要把法治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让信访群众明白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依法处理结论的义务,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当信访群众真正在内心“信得过”时,解决信访问题的春天也就到来了。做好信访工作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社会各界,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得更好,我坚信,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会越过越好。

标签:信访工作 信得过 解决 编辑: 金燕翔
Copyright © 1999-2016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