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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图书馆原副馆长徐志宏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布时间:2018-11-17 15:12:39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李斌

  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李斌)日前,新昌县监委对徐志宏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徐志宏在任新昌县图书馆副馆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新昌县图书馆作为国家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单位的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收受回扣,并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徐志宏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涉嫌单位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徐志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新昌县监委决定给予徐志宏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标签:新昌县 徐志宏 开除公职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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