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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执业 先登记 绍兴开设注册消防工程师受理专窗

发布时间:2017-10-21 09:49:0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金汉青 通讯员 余昌龙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0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汉青 通讯员 余昌龙“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要执业,必须先注册登记;若未注册登记执业的,不仅要被责令停业执业,还要接受一至三万元的罚款。”10月20日,浙江省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负责人秦臻向记者讲述注册消防工程师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他也希望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及时注册登记,避免造成“以小失大”的后果。

  据了解,公安部颁布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目前消防窗口受理情况来看,咨询注册登记的人很多,但真正注册登记的人少。为此,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及时调整窗口功能,开辟登记专窗,完善硬件配置,安排专人受理登记,接受办事群众微信和电话咨询,积极帮助登记人员解决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注册登记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也提醒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法人或负责人要督促本单位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网页抓紧时间注册登记。登记完成后,消防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填报信息进行受理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打印《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初始注册申请受理凭证》,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无需纸质材料提供。

  据悉,此次窗口受理登记工作,不仅加强了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也进一步规范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了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

标签:消防 执业 注册 编辑: 金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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