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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于3月27日召开

发布时间:2018-02-28 09:47:12 来源: 绍兴日报 胡安娜

  2月27日上午,绍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3月27日召开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等。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召开绍兴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绍兴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会期四天左右。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绍兴市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2017年,绍兴市政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环境保护攻坚战、持久战,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环境民生实事如期完成,环境质量持久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当前,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要进一步强化意识,提高站位,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总抓手,加快构建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重点问题整改力度,探索创新,深化改革,推动全市生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市委“生态统领”战略决策,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制度逐步得到落实,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从检查情况看,《条例》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更加突出依法治理;优化能源产业结构,更加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工业废气、车船排放防治,更加突出重点治理;找准“病理病因”,更加突出精准治理;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更加突出系统治理,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绍兴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标签:绍兴市 人大 会议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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