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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改革 越城区法院展现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18-04-24 09:46:39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徐欣然 记者 王佳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4月24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徐欣然 记者 王佳)4月23日上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运行情况,并发布了两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纠纷案件呈现出数量逐年增多、案情类型不断增加,处理难度不断增大的态势。为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将家事审判专业化改革作为重点工作,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从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妥善化解家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从人员、制度、设施上建立多方位配套保障,推进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据了解,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由两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和一名法官助理组成,并设立了专门的家事调解室,由资深的特邀调解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同时,与市、区两级妇联对接,邀请省一级调解员、婚姻家庭咨询师钱国正老师每周坐堂合力开展家事调解。

  此外,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联合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绍兴市越城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形成了《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家事纠纷处理机制的完善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

  在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方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设立独立的家事审判中心,集中化解家事纠纷,分别建立了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儿童观察室、心理咨询室四大功能区域。“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情绪都比较激烈,因而设置了家庭调解室,有助于化解双方矛盾和修复感情,体现家事审判的司法关怀。”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赵欣宇表示。

  为体现家事纠纷案件区别于普通民事案件的特殊性,坚持以人为本,从而达到修复情感、治愈创伤、和谐解决矛盾的良性状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实行家事纠纷案件人性化审理模式。如实行圆桌审理制度、赋予法官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决定权、试行家事纠纷案件财产申报制度,以及设置婚姻冷静期制度。

  此外,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有利于纠纷化解的新机制,从而有效发挥司法能动性。主要内容包括践行家事调查员制度、推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制宣传与实践应用、逐步构建心理疏导机制、建立案后跟踪以及回访及帮扶制度等。

标签:家事审判 改革 越城区法院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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