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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11-27 10:23:3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孙良

  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孙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新昌县纪委通报2起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新昌县七星街道后溪村党支部书记潘秋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春节前,七星街道后溪村党支部书记潘秋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合计价值3800元的礼品。2018年9月,潘秋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物已收缴。

  新昌县图书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赵楷违规组织公费旅游问题。2013年,时任县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赵楷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到常州旅游,费用共计4230元在单位公款报销。赵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9月,赵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昌县纪委指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进一步明规矩、查问题、严追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有关职能部门要持续深化“1+X”专项督查,认真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管理职责,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标签:新昌县 纪委 通报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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