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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群众”共同投资模式 上虞丰惠老街风貌重现

发布时间:2018-12-24 10:12:0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朱银燕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2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银燕)身着旗袍的江南女子、琳琅满目的铺子,千年前老街风貌重现上虞区丰惠镇。12月22日,在丰惠镇,举办了一场“丰情·老街”的特色活动,改造后的丰惠老街正式启动。

  “原先这里是一条老街,但是后来渐渐失去了特色,还要从老一辈人那里听说昔日的故事。如今风貌重现,市民多了一个好去处,也渐渐找回了小时候的情怀。”家住上虞区丰惠镇的居民徐先生说。

  丰惠镇历史悠久。它是一个县治历史长达千年的古镇,“梁祝化蝶”、“范蠡入湖”、“孟尝还珠”等历史传说典故发生在这片土地上。上虞县治搬迁百官后,丰惠已然不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依旧承载着上虞前半部历史,依旧牵动着全区人民的故乡情愁。

  老街改造困难重重。街上的房屋经房屋鉴定机构确认,绝大部分为D级危房,无法承受屋顶、立面的改造。而老街房屋的拆倒重建也面临着房屋主体结构部分重建的资金从何处来、老街房屋的拆倒重建是否违反了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两大难题。

  除了借鉴别的老街改造模式,丰惠镇还探索出由老街房屋的主人出资重建房屋主体结构部分,政府出资实施屋顶和立面改造的模式。此外,丰惠古镇启动申请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并积极向省文物局等专业部门咨询,最终确认丰惠老街房屋属于可重建改造范围。在解决两大难题后,丰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指挥部上下沟通,最终于去年年底出台了丰惠镇历史文化街改造的实施方案,今年开始施工整治。

  据上虞区丰惠镇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整治中,老街房屋主人与镇政府签订房屋改造协议,房屋主人签订协定后需向镇政府缴纳3万一间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在房屋主体结构改造过程中,房屋按照“原拆原建”的原则,房屋性质、长宽、高度、位置“四不变”。而房屋主人主体结构部分镇政府不承担改造,由房屋主人与施工方签订房屋主体结构施工合同,自行实施改造。房屋主体结构改造完成后,交由镇政府实施屋顶、立面改造。

  通过砖木房屋全面改建、地面铺装、景观打造、景迹点修复、结合整治、业态策划等,丰惠古镇再次出现在大家眼前。目前东大街房屋基本完成,西大街房屋完成大部分已经完成。不惧风雨古城重焕生机。

标签:投资 丰惠 风貌重现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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