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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纪委?柯桥区“十条禁令”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7-02 13:36:14 来源: 绍兴晚报 钟兰花 金华萍

  “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以信谋私、跑风漏气,严禁在纪律审查中接受说情、过问……”近日,柯桥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工作间歇组织全体同志学习“柯桥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这‘十条禁令’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红线,更是我们办案线纪检干部的高压线,严禁触碰。”该室负责人说。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干部也越来越受关注。“谁来监督纪委”成了公众的一个疑问,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重要话题。今年以来,柯桥区纪委围绕干部“进口关、管理关、出口关”三个重点环节,分别出台《区纪委监委干部选调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柯桥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全过程、全方位管起来。

  记者了解到,柯桥区纪委通过对选调对象的身份、能力和选调工作的程序设置高门槛,严把进口关,确保选调干部素质。同时,通过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重大问题请示、个人事项报告、请销假、离任交接、出入境等系列管理办法,严把管理关,高标准严格管理队伍。

  “十条禁令”更为严防“灯下黑”拉起了高压线。“上次我在微信群里发言有所不妥,区纪委干部室就对我进行了谈话提醒。”一位纪检干部告诉记者,“通过这件事,我深刻感到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应比一般干部有更严更高的要求,别人可以说的,我们不一定能说;别人可以做的,我们不一定能做。”

  据悉,柯桥区纪委将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十条禁令”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禁令的,在一律调整出纪检监察系统的同时,还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降职(级)、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标签:监督 纪委 柯桥 编辑: 金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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