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欺骗,如果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他们的心理就容易被扭曲,他们对生活、对工作的激情就会受到影响,这非常不利于他们日后的发展。
《齐鲁晚报》7月17日报道,在济南某高校读大一的小张利用暑假找了一份工作,公司称有7天的试用期。
干到第8天,公司却以小张不适合这份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并说试用期没有工资。“辛辛苦苦干了8天,一句"不合适"就把我打发了。”窝了一肚子火的小张说。
其实,这种不尊重大学生劳动、以一句“不适合”就随意将大学生辞退的新闻也不是第一次听到了,每每听到这种新闻,心里总是很不舒服。
大学生暑假里不回家而找活打工,其目的或者是想锻炼一下能力,或者是想赚一些生活费以维持生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对这些学生,用人单位或公司理应多考虑一下他们的难处,多为他们着想,不能以各种理由赚取他们的血汗钱。
大学生打工赚钱,可以说心中充满了激情,对我们的社会也刚刚开始真正的观察和认识。如果被欺骗,如果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他们的心理就容易被扭曲,他们对生活、对工作的激情就会受到影响,这非常不利于他们日后的发展。尽管这家公司和小张有“7天的试用期没有工资”的口头约定,但是从尊重大学生的劳动这一观点出发,笔者认为,这种口头约定还是不立为好,要立约定,就立对大学生有利、能切实体现尊重大学生劳动的约定。笔者曾读过一篇感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加拿大:有个家境贫困的大学生利用假期打工,公司的老板收留他做杂活,但是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他竟发觉干杂活的其实已经有好几个了,他们都是家境不好的大学生,他这才明白,收留他干杂活,不是老板缺少人手,而是为了名正言顺地给他发工资。读了这则故事,不知新闻中的这位公司老板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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