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篇]熟人看病医疗纠纷最多
问题:波子哥,我发现一个情况,如果通过熟人找医生看病的,引起医疗纠纷的比较少*****************
(我认为)恰恰相反!做医师的都知道,熟人介绍进来看病的医疗纠纷最多。为什么?我在长江流域某个城市工作,我周围的同事也最怕熟人带来的病人来看病,别看是熟人带来看病的,一旦有事情,翻脸不认人快得狠。上次我说的某个病人做完胆囊手术就打官司,天价索赔的事情就是我们科室的一个医师同事的熟人。是我们这个医师同事带着这个病人找到的外科某教授做的,出院以后就直接上法院起诉,原因是胆囊没有完全切干净。其实外科教授没有切干净胆囊有一个具体原因,我这个医师同事作为中间人,后来私下去找那个病人,想调和一下,根本就是翻脸不认帐。其实不认帐也不要紧,医学专业上的东西病人不能理解,你起诉后法律自然会还医师一个公道。
我是内科医师,我刚毕业还在一家二级甲等医院工作时,也是一个同事,是我们这个医师同事的老乡,刚入院亲热得不得了,左一个老乡右一个老乡那个亲热劲啊.是哮喘进来的。当时我这个同事给这个病人静脉缓慢推注了0.25安茶碱(安茶碱可以这样使用,全国医学本科内科教材明文写的),这个病人一过性晕倒,也是翻脸不认人,直接大闹。其实静脉缓慢推注安茶碱本来就可能引起低血压,并不是我这个同事用错了。
这个例子对于我个人的借鉴是:从此以后,在俺的抢救病人的医嘱里,再也没有出现静脉缓慢推注安茶碱的医嘱,20毫升液体是用来静脉推注的,俺就用50毫升液体配安茶碱,静脉点滴对于急性左心衰心源性哮喘,效果也挺好的,这是俺的发明。
为什么熟人介绍来的反而容易引起医疗官司?因为熟人介绍的,病人不愿意做的检查,碍于情面,你劝说无效后也就算了,而不是通常的签字自负责任,普通常规的检查也不做了,主要凭自己的经验来,该用的药物,一旦贵重了,就想办法找便宜质量相对欠缺的药品替代。这种熟人带人看病的过程基本上都是简化了的不正规的程序。没有正规的患者就医程序,反而容易出现问题。如果你医师遇见的是平时工作常规就诊的病人,那大家都好做事情,公事公办。
[我的点评]此作者说的也是道理。找熟人往往是找一个“信赖”,生人不敢“信赖”。信赖的原因有多种:为了诊断准确,为了详细的检查,为了省钱,为了简便,为了多开药也为了少开药......反正就是一熟换取信赖。但是这种信赖正如作者所说“碍于情面”“没有了正规就医程序”。通常,没事的时候“称兄道弟”,一有利益冲突的时候就是“父子不相认”。我认为,在医学和医疗的问题上,还是“先小人后君子”才是医生的科学态度。这样,出事的时候在法律上才能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