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不力为虚假贸易开绿灯?
如果说,低价进高价出或者贸易信贷都还只是对正常贸易渠道的“合理利用”,那么,何培华告诉记者的,则又是另一番景象。
何培华说:“有些公司会先开信用证,作为预付款承兑,但承兑之后根本没有货物出口。或者与船务公司、报关公司勾结,信用证开过来之后,再拿一个假船单,就可以在海关报关,说货已经出口了,便可到银行承兑,但实际上,有的根本就没有货物装船,有的装上垃圾,到大海里就扔掉。这既可骗取出口退税,也为热钱流入提供了一个渠道。”
何培华说,他接触到的这类情况不少。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贸易外汇收支形势与对外贸易的实际发展基本保持一致,但也有一些企业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采取预收货款等形式进行变相融资和投机活动。
记者在某市海关暗访时,一报关员告诉记者,自从很多产品取消出口退税之后,海关对于出口的核查就已经变得松了,出口100单也仅有几单因为各种原因被海关要求进一步核查,因高报出口价格被卡的更少。
记者在该海关所见证实了该报关员所言,在其二楼磋商(如果报关存在问题就需与海关进行磋商,进一步提交解释材料等)的基本都是进口报关。
“我们是严进宽出,出口一般都不验货、不检查,只查商标,看有没有备案,一般不会打开看;进口也是抽查,除非有报料。”何培华告诉记者。
黎友焕说,从体制上来看,监管热钱不是海关的职能,让海关主动来监管热钱工作可能性不大,外汇局和人民银行要求海关承担监管工作也不现实。如果要让海关把监管热钱流动问题提升到日常工作,就需要相关部门牵头协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正式实施后,这种局面相信会有明显扭转。
根据该“办法”,相关监管部门将核对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以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与此同时,外汇管理局同时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加强预收货款与未来实际出口的跟踪监管。这些措施的出台与实施,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热钱借用贸易渠道流入中国,以及将来可能存在的资金集中大规模流出的风险。
但黎友焕认为,通过监控货物贸易来杜绝热钱不现实,因为热钱流动的渠道也将根据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即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他也认为,三部委联合出台新政,不仅形成了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热钱的局面,更重要的是表明中国政府已经把热钱问题摆上议事日程,并传出综合治理热钱问题的积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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