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这个问题,不是针对股改的大小非,或者说不只是针对股改的大小非。既然是针对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全流通市场大宗股份的转让需求来完善他的制度安排,所以这些制度安排针对的就是大宗股份的转让。
股改带来的限售股问题只是一个阶段性的问题。相反,大宗股权的转让问题,将是全流通市场的持续性问题
如何解决这个市场的新问题呢?监管层给出的思路是引入券商中介,建立二次发售机制。但无论是引入券商中介还是建立二次发售机制,在推这项改革的同时还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这对稳定市场的预期非常重要。
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还在制度建设。“国九条”确立了证券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但具体路径还需要审慎设计。其中,推进机制、制度改革,解决制度性问题仍然是市场面对的最大课题。大宗股份转让的制度安排就是一个非常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今年是全流通价格形成刚刚开始的一年,我们所有人都是小学生。”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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