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特快 > 2009财经 > 股市快讯 > 要闻导读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央企违规买卖股票将究责

  

  专家担忧“操作之难”

  张晖明认为,“操作之难”倒并不在于实施细则没有公布,而在于“国资委资产损失问责的操作性条件存疑”。其实责任明晰本来就是企业治理机制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一直所强调的“产权明晰”基本内容。

  他进一步表示,对于央企资产损失责任的问责主体究竟是企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还是国资委?应该是前者,后者可以保留行政的终极追诉的权力。

  而上海社科院证券与期货研究中心主任黄复兴也表示:“我们并不缺制度文本,关键在于能够推动执行。”

  办法要点

  资产损失如何认定

依据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包括政府部门的书面文件、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结果、企业会计记录及内部证明等;损失金额应当依据有关会计账簿记录,按照会计核算确认的损失分类分项进行认定。未在会计账簿记录或者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资产,应当按照市价、重置价值等公允价值认定。此外,将资产损失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和特别重大资产损失四类。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资讯 手机看报纸 浙江手机报 订阅中  
·频获海外大单康佳国际化战略告捷
·32股民今告*ST九发“虚假陈述”
·中信银行3亿贷款“沦陷”申达系
·吉利汽车上半年盈利增逾2倍
·经济家预测阿根廷经济增长将减速
·美林证券:当前可考虑亚洲金融股
·英国8月房屋销量跌至30年来最低
·中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近35万亿元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