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0月15日电(见习记者古其铮)沉寂数月的浙江省金华市四女研修生不堪重负“出逃”日本企业案再起波澜,四名女研修生被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追加为被告告上法庭。记者获悉,10月14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四起案件中的第一起。
2006年10月,浙江金华四名女研修生(其中3人来自金华的武义县,1人来自金华市区)和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签订了《赴日研修(含技能实习)合同》。合同约定,赴日研修生一旦违约,则需赔偿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10万元。
合同同时约定:若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违约,只需赔偿乙方2000元。同时合同还约定,研修生还要向公司支付3.4万元。
赴日后,四名女研修生被安排在日本某大型企业,但由于不堪超负荷劳动,她们于2007年集体“出逃”日本企业,而后在日本东京附近过着“打黑工”的生活。
因赴日时所有证件均被“保管”,所以四名女研修生在日本无合法证件,在被相关部门查处后,二人先后被遣返回国,另二人至今下落不明。
四名女研修生都是通过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日本的,四人从这家公司介绍的日本企业出逃后,其担保人被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及其“欠款”共计13.4万元。
2008年5月22日、23日、29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了四起涉及中国赴日本研修生出逃违约的民事纠纷。
后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撤诉,四名女研修生“出逃”案暂告一段落。
近日,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将四名女研修生作为第一被告、担保人作为第二被告重新告上法庭。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10月14日开庭审理了这四起案件的第一起,上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钟黎亲自担任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