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上来,为妥善处理企业经济纠纷、解决劳动争议、保护知识产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筑起了牢固的法律堤坝,为服务地方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今年3月,绍兴县当地两家骨干企业因供热合同产生纠纷,要求进行财产保全,案值高达700万元,绍兴县法院意识到,一旦进行财产保全,很可能引起企业倒闭,波及数千员工。该院院长周剑敏要求暂缓进行财产保全,并主动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县委副书记冯建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账,消除双方矛盾,此案最终调处成功。这只是绍兴县法院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与资金链相关的借贷、买卖、加工等纠纷案件增加较快。仅上半年,绍兴县法院共受理商事案件1566件,同比增加37.9%,总标的额达1.4亿元,是去年同期的4.3倍,其中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70件,同比增加3.4倍。针对形势,绍兴县法院一方面在运用自身职能,把握司法尺度的基础上,妥善处理经济纠纷案件。另一方面,尽可能维持有市场、前景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如去年柯桥世贸中心的系列执行案,申请人多达76个,标的额高达3亿元,该案最终以相关房地产成功拍卖,执行款支付给债权人收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