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绍兴小百花越剧团第一次赴香港演出,在当地引起轰动,从此开启了我县正式对外文化交流。从那以后,我县的“小百花”先后五次应邀赴香港演出,两次到新加坡演出,还在1995年、2001年到台湾和泰国等地演出。绍兴莲花落也于1994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赴港演出,并获得成功。无论是在境外还是国外,一次次文化交流,在展示了深厚积淀古越文化的同时,也让当地人民从中感受到绍兴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魅力。
1990年4月,绍兴小百花越剧团和宁波越剧团组成“宁绍小百花越剧团”赴香港演出,这也是我县的第一次正式对外文化交流。
回忆起第一次的“境外”演出,作为当事人之一的绍兴小百花艺术中心主任陈锦高仍显得相当激动。在“小百花”连续数日的演出中,演出场所新光戏院天天座无虚席,戏院门口每天都高挂“全院满座”的旗子。有人甚至暗暗记下,首场演出的两个多小时里,全场鼓掌58次,就连当地著名的媒体《文汇报》也是多版报道,并赞其为“女子越剧全武行、全国只此一家”。陈锦高说,能被看惯了粤剧的香港观众这么认可,令当时第一次出去的“小百花”演职人员兴奋不已。
也是从那时开始,香港人第一次对绍兴文化有了这么近距离的了解。出于对越剧、对“小百花”的喜爱,连绍兴产品也随之成了热门话题。
此后,我县对外文化交流,次数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丰富。像“小百花”先后又有5次应邀赴香港演出,被香港媒体称为“非一般的女子越剧”。此外,1995年,“小百花”赴台湾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交流演出;应新加坡南华儒剧社的邀请,“小百花”两次赴新演出,文化使者享誉狮城;2001年,赴泰国参加“亚洲民间艺术节”演出;1994年和1996年,我县另一张文化名片“绍兴莲花落”两次赴港演出……
近年来,我县在境外开展经贸洽谈和旅游推介时,都会把优秀地域文化作为“金名片”,透过一次次的文化交流,让当地人了解我县丰富文化的同时,也从中感受到绍兴县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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