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眼中的肖志虎
开朗大方有礼
一位17岁的郭姓同学是和肖志虎从小到大的玩伴,也是他职校的同学,肖志虎的死让她难以接受。她哽咽着说,肖志虎很开朗,也很大方,和同学关系比较好,“想不到就这样没了”。
龙泉镇石花山村60岁的村民曹天清称,他是看着肖志虎长大的,“这个孩子很懂事,也很有礼貌”,见面总和他打招呼,在村里从没打过架。“这样的好孩子就这样没了,真是可惜”。
◇探访学校
周一至周五封闭式管理
夷陵区职业高级中学位于宜昌小溪塔至鸦鹊岭的公路旁,学校都是新建筑,与周围破旧低矮的房屋格格不入。高高的校门一侧写着非常醒目的校名,进入校门的位置还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标牌。学生都通过伸缩门旁的一小铁门出入,进入必须亮出学生证。
学校周围有3个网吧,两处台球室。一名正在打台球的同学说,学校管得很严,周一到周五都不能出来,只能趁放假出来玩一会。也有同学偷偷表示,尽管如此,学校还是存在“擂肥”现象的,他们认为,学校管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刘姓老师坦言,该校办校几十年,还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大事,有关网上流传学校以前还出现学生死亡案件,并不属实。为了开展安全教育。这学期学校已经请了派出所、司法局的人对学生做了三次安全类讲座。每天晚自习,班主任老师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现在的学生难教。”刘姓老师说,他曾研究过,出问题的孩子基本有共同特点,比如父母忙于打工或工作,或者家长过于溺爱孩子。有时学生不愿意去学校,家长还帮孩子撒谎,称孩子有这样那样的事由。这些学生还迷恋网络暴力游戏,受其影响变得暴力,很令人堪忧。
文/图长江商报记者李海夫实习生李璟发自宜昌
校方与肖家洪达成的协议内容 (部分)
经平等协商,校方向肖家洪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赡养人生活费以及处理肖志虎的丧事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相关费用,共计16万元,为肖志虎遇害一案民事赔偿的全部费用。签字之日校方支付6万元给肖家洪,肖家洪必须于签字之日起的第二日内对肖志虎安葬完毕,余款交由龙泉镇石花山村委会代为保管,待肖家洪安葬完毕后由村委会转交给肖家洪。
协议履行后,肖家洪放弃因肖志虎遇害一案所享有的所有民事权利,肖家洪不得再就肖志虎遇害的任何事宜向校方进行索赔,并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干扰校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损害校方的名誉,双方签字后,校方不再承担协议以外的其它任何责任。
◇作案者
父母:他们都是“乖乖儿”
找肖志虎借钱的许某来自重庆市云阳县一个小村,2004年随打工父母到宜昌,上完初中便选择读职校,学计算机技术。
许某母亲何女士今年43岁,许某是她的小儿子,除了许某,她还有两个女儿。含泪说起儿子,何女士一直强调,儿子是个听话的乖孩子,还是班长。她说,她和丈夫在宜昌打工,家里还有外债,日子过得并不容易。因此,她一心希望儿子尽快毕业,为家里减轻负担。儿子每两周回一次家,除了一天10元的生活费,她还给儿子一个星期10元的零花钱。“家里不会少给他钱用,他也从不向家里多要钱”。何女士说,她每个星期都会给儿子的班主任打电话,了解下儿子在学校的情况,“每次老师都说表现可以,唯一就是学习没有起色,中等水平。我怎么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上这条路。”
何女士声音哽咽地说,儿子被警方控制后,她到目前还没有看到儿子,警方称目前还是侦查阶段,不能见。昨日,她刚收到儿子被逮捕的通知书。“将心比心,我很为死去学生的家长悲痛,希望能当面道歉。”
作案的同学刘某的父亲刘先生则强调,儿子作案时还不满15岁,他的生日是1993年12月21日。刘先生对儿子的评价是,听话、不打架、不偷东西。因他对儿子的管教很严,儿子在他面前一直很乖,刘先生说,他给儿子每星期的生活费是100元,比一般同学略高,但儿子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让他很头疼。他从警方了解到,儿子并未用砖块砸死去的同学,还是被动去帮忙的,“我儿子实在太委屈了”。他称,也想去和死者父母赔礼,但怕肖家洪有过激行为,因此至今没有当面道歉。关于赔偿问题,他愿意遵从法院的判决。
谢某的父亲接受采访时称,儿子15岁,内向,听话,学习成绩一般。由于他上班,与儿子接触不多,但他并未因此减少管教,每次儿子回家,他都要求其做完作业后再出去上网,并限制回来的时间,儿子都是在规定的时间回来,“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目前,他已给儿子请了律师。
同学:他曾毛遂自荐当班长
许某的两名女同学表示,他们班一共有60人,但只有12名男生。许某当初毛遂自荐,要当班长,在演讲中因诚恳地说“以后谁有事,尽管找我,我一定尽力帮忙”。因为这句话,很多同学都投了他的票。
这两名同学表示,平时感觉许某很不错,计算机专业课学得好,也没有打架斗殴的情况。因为参加学校护卫队,晚上值班可以给班级加分,抵消班级被扣的分数,许某还主动参加了护卫队,同学们对他印象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