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利息不断下调,但商业住房贷款给人的负担还是不小,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好多了。在昨天举行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成员会议上,我市通过了《绍兴市职工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为“商贷”转“公贷”开了绿灯。
转贷条件:公积金缴满六个月
根据《暂行办法》,申请转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是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对于有些市民来说,当年办理商业贷款时单位还没有缴纳公积金,自己无法享受这项优惠。近年来,公积金扩面工作迅速,只要最近六个月来单位为你缴存了公积金,那么你就可以去办理转贷业务了,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申请转贷的市民,个人信用良好也非常重要。要求申请人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期间,无连续二次或累计三次逾期记录。申请人还必须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申请转贷时,这些内容要经过再次审核。
此外,要求申请人已给购买的自住房办理“三证”,并同意以该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
转贷额度:两个“不超过”
“商贷”转“公贷”,是不是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呢?
《暂行办法》规定了两个“不超过”。一是转贷款余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时的银行贷款余额。二是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限额。如你的贷款余额是20万元,但你的公积金贷款限额是10万元,那只能转10万元了。
《暂行办法》对贷款期限也作了一定的限制。规定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转贷贷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再延长五年的剩余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
办理程序:手续并不复杂
根据《暂行办法》,办理转贷程序非常简便。首先是由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贷申请、申请批准后,转贷借款人筹资提前还清个人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银行贷款的住房抵押登记。在上述程序办理后一个月内,按《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抵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贷款程序办理转贷款。
在办理上述事项时,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余额证明、最近一年还贷记录、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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