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关于基民利用基金转换获利的说法十分流行,笔者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跟踪和分析,发现这些说法主要出自一些基金公司的市场营销人士。由于基金公司在市场“投资者教育”方面话语权很高,“声音”很大,使得上述说法在当前这个低迷的市道非常引人关注。在基金市场上,由于基金公司是“卖方”,对于他们的营销宣传,大家可以听,但一定要有鉴别。
“做基金转换可以获利”观点是错误的
从逻辑上来讲,如果“做基金转换可以获利”,那么投资者就多了一种投资方式或一种获利方式,那么理论上大家都去做转换,就可以赚钱了。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做基金转换可以获利”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在市场上,不可能有那么多天上掉馅饼式的、简单的获利方式。
当然,基金转换具有两大显著优点:提高了投资者的某些投资效率;降低了投资者的某些投资成本。这两个优势值得广大投资者重视,这两个优势也是基金公司市场营销人士有时用来忽悠投资者的地方。
(一)关于效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按照上述规定,完成一个常规的赎回、申购流程,前后需要10天的时间也是正常的。另外,在代理销售基金方面,各商业银行之间相互分割,主要代销自己托管的基金,投资者如果想跨行申购基金,转移资金也是一件风险较大且十分烦琐的事情。
在这种并不方便的交易流程下,如果能够恰当地利用好基金转换处理一些交易问题,上述烦恼就不会存在。对于T日申请基金转换的投资者,转换申请通常可以在T+2日(工作日)得到确认。
(二)关于成本。与股票市场相比,同为投资产品,投资于基金的成本非常高。相对于常规的认购、申购、赎回成本,基金转换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以让投资者节省一定的投资成本。早期曾有个别基金公司另外收取“转换费”,变相提高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现在已经没有基金公司这样做了。基金转换已经真正成为方便投资者的基金交易方式。至于某些基金公司所谓的免除“转换费”等说法,本质上只是营销宣传的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