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科技综合报道一封标称是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函今天(11日)被传到北京晚报,该函针对“蒙牛”特仑苏牛奶提出监管意见,明确指出:“特仑苏”中添加的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质检总局同时要求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如果这份公函确实,这也是官方首次针对“OMP”表态。
北晚记者看到这份题目是《关于蒙牛特仑苏牛奶监管意见的函》的落款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是2月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发出的。
质检总局在这份公函中向内蒙古质监局提出:“鉴于目前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添加上述物质,并通知蒙牛公司,如该企业认为OMP和IGF-1是安全的,请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是否允许使用OMP及IGF-1的决定。”
北晚记者今天上午电话联系蒙牛集团新闻发言人赵远花,她给记者回复短信称正在开会。质检总局新闻办电话也无人接听。记者中午12时看到,百度和讯财经网上的相关调查显示,相信特仑苏含致癌物质的网民达到近60%,超过7成的被调查者“以后不敢喝特仑苏”,而超过8成的消费者认为蒙牛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