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特快 > 2009财经 > 股市快讯 > 要闻导读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薛荣等强调创业板应加大透明度

  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进一步提高创业板透明度

  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2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的上市门槛不要太低。应进一步提高创业板的透明度,把发审委委员们的审核意见向社会公布。

  他表示,推出创业板,不仅要给创业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和发展的平台,更多的要起到政策引导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尤其是大量私募资金投入到创业企业中去。他介绍,目前平安证券储备了100多家上市资源,估计整个市场上至少有1000多家企业等待上市。

  “如果门槛低,风险就大,保荐责任又加大了,而收费又低,大家就没有积极性了。”薛荣年说,创业板的门槛不能太低,否则保荐机构的积极性可能不高。他表示,券商自己能把握好,哪些企业能上中小板,哪些企业该上创业板,应该给券商更多的主动权。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吸引优秀保荐机构参与创业板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陈军认为,保荐办法和发审委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上市公司质量极大提高,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意识和执业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在现有成熟制度框架下,根据创业板特点对两个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符合创业板设立的初衷和创业企业的特点,有利于推动创业企业和创业板的发展。

  此外,他建议监管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给予更大的宽容度。同时,应该通过制度设计吸引更多优秀保荐机构参与创业板。优秀保荐机构参与可能成为影响创业板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保荐机构是从源头上把关的第一道关口,保荐机构的水平和判断能力决定了准入企业的基准。另外,上市之后,保荐机构应该有专门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持续督导的到位。对于创业板企业,券商投入的成本不亚于中小板甚至大盘股,但小项目存在低收入、高风险的问题。他表示,自己较为担心由于拿不到大项目和中小板项目,一些保荐机构争夺创业板项目开打价格战,这会导致优秀保荐机构无法保证成本,不愿意参与创业板,使创业板发展受到影响。

  他还建议,第一批挂牌企业应该有行业、规模、业绩和成长性等方面差异化的结构性安排,避免给市场误导,以为创业板上市的都是精品。

  大成律师所合伙人丘远良:引入懂技术又懂商业专家

  “创业板需要的专家不是科学理论人员而是既懂技术又懂商业的专家,专家要能判断创新技术有没有商业价值。”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丘远良21日表示,理论专家不等于技术专家,有的公司虽然是高科技公司,但却没有商业价值,因此,行业专家要能判断高新技术有没有商业价值。

  他说,由于发审委中的专家名额有限,那么行业技术专家可以和咨询委员相结合。主要的大的领域专家进入发审委,而细分领域的专家可以成为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成员。

  招商证券总裁助理孙议政:创业板应开成“百货店”

  “主板是精品店,创业板应开成百货店。”对于筹备之中的创业板,招商证券总裁助理孙议政表示,发审委委员将来审核创业板企业时,不应着力于做出实质性判断,而是针对企业的信息披露做出是否准确完整的形式审核。

  孙议政表示,事实上,我国的主板市场就是一个“精品店”,由相关法规和发审委来选择精品企业。要求所有企业上市时都必须是精品,有很好的盈利能力,未来的发展是可以预见的。这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像新浪、搜狐这样的企业,在没有证明自己是精品之前无法上市;二是主要是上市的公司,投资者就会认为是精品。

  吕红兵:创业板发审应与主板有所不同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21日表示,创业板发审应与主板有所不同,侧重形式性审核,同时兼顾实质性判断。

  吕红兵表示,创业板发审应与主板有所不同,应更侧重形式性审核,同时兼顾实质性判断,即更多侧重规范性以及独立经营能力、独立盈利能力这些具有较强客观性标准的指标,而对于持续盈利能力这样的具有较多主观判断的因素也应予兼顾。

  国泰君安副总裁:创业板将对投行业务产生长期影响

  谈及创业板,国泰君安副总裁庹启斌表示,目前推出的创业板规则适合创业板市场特点和要求。创业板的推出将对投行业务发展产生长期影响。

  对于证监会17日公布的保荐办法,庹启斌认为,相关调整一方面加强了保荐机构的责任,一方面非常好地体现了在合理的范围内强化保荐机构以及保荐代表人责任的原则。他建议监管部门明确创业板企业保荐代表人可同时从事其他项目的保荐工作。他判断,创业板市场发行家数较多,规模较小,如果保荐创业板企业的发行仍然占用券商的保荐通道,不利于券商调配保荐资源。此外,建议放宽保荐机构对创业板拟发行企业持股上限的相关规定。

  庹启斌还建议,放宽创业板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审核的要求,明确未来是否会建立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间的转板机制,严格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限制一些保牌重组行为,建立“一退到底”的制度安排。

  京都天华合伙人郑建彪:业绩下滑超过50%需有交代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建彪21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正在征求意见的《保荐办法》规定出现50%以上的业绩下滑要对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措施的条款不适用于创业板,但保荐代表人需要对出现50%以上波动的情况做出分析,给市场和投资者一个交代。

  巴曙松:适当区分中小板与创业板定位

  针对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经过调研,创业板应注意四方面问题。

  首先,最重要的是适当区分创业板和中小板两者的定位。目前,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金压力较大,但中小板并没有放开、恢复融资,这使得一些省市将传统企业列在上报的创业板企业之中,这可能会导致一些创新型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受到挤压。

  其次,创业板提高了对保荐人的要求,需要对公司、行业做实质性的判断,这要求监管机构对保荐人监管的严格程度,以及创业板、主板、中小板之间的保荐制度安排、权利与责任有所平衡。交易所应该明确企业和保荐人的责任区分。同时,如果对保荐人监管要求太严格,而收费又不是太多,可能导致创业板吸引力减少,保荐人将注意力转移到中小板去。

  再次,金融行业企业比较关心发审委委员与专家之间的匹配关系。业内均认为应对企业做适当评审,但创新型企业专家细分,该如何把合适的专家放在匹配的发审委委员位置?而且专家可能更多关注技术层面,但创业板毕竟是融资、估值和定价行为,这就对发审专家匹配提出要求。

  最后,针对创业板现在有一些看法认为可能会出现炒新的情况,也有人认为应放更多企业进入创业板。在创业板推出初期,很多制度尚不确定,大家都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走,但不知道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创业板初期应有比较好的试错制度,灵敏调整,等大致完善下来,再大批量推进,在信息披露等领域要求更严格一些。

  王国刚:投资创业板公司更应注重成长性

  “创业板的投资理念应与主板、中小板有所区别。”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王国刚21日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购买创业板股票更多是投资的概念,而不能买了“见高就丢”。投资者需要注意企业的成长性,而成长性不能简单依据企业的利润而定。

  王国刚认为,创业板上市企业很可能在一两年利润很高,过段时间利润增长速度有限但营业额增长很快,或在市场开拓时投入大量资金,过了两三年可能快速成长,所以更应该关注企业的成长性。而作为创业企业,本身经营波动或者受市场波动很大,不像主板企业多是行业龙头,经营比较稳定,因此创业板退市风险需要格外注意。

  齐鲁证券副总裁孙培国:把签字权更多交给保荐机构

  齐鲁证券副总裁孙培国2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创业板保荐签字权上可以有所放开,把签字权更多交给保荐机构,而不是保荐代表人。引入行业专家,应该多让他们提醒市场和投资者注意大家看不到的风险。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延长保荐机构督导期和建立信息披露保荐人跟踪报告制度,孙培国认为很有必要,这些措施针对创业板风险大的特点,考虑到我国投资者成熟程度还不是很高的因素,有助于帮助创业板企业规范运作,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识别风险。但他提醒说,这一制度可能会对市场造成潜在影响——大项目高收益低风险,小项目低收益高风险,需要监管部门考虑如何调动保荐机构参与创业板的积极性。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资讯 手机看报纸 浙江手机报 订阅中  
·深交所即将发布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IPO办法 自5月1日起实施
·尚福林反驳创业板暂时搁置说
·首提股市"维稳" 创业板押后?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