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绍兴市近日被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绍兴市成为浙江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标志着我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将对我市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连续六次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五个县(市)全部成为科技强县(市);我市还是全国首批15个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城市之一,科技综合实力、科技进步水平位居杭州、宁波后列全省第三位,地级市首位;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实现翻番。
2005年,诸暨市被列入了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在此基础上,绍兴市提出申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成为全省首个地级市申报单位。2007年,市科技局编制完成了《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2008-2012)。去年6月,我市成立了以市长钱建民为组长、由20多个部门和县(市、区)领导组成的国家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
绍兴市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过程中,主要围绕4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设经济强市,将提升以纺织业为主体的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新兴制造业,壮大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做强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二是建设文化强市,凸显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文化个性。三是建设生态绍兴,将着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市建设,强化水环境保护。四是建设和谐绍兴,推进城乡协调科学发展。
据介绍,绍兴市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后,将得到科技部更多支持。今后,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投入等方面,国家将给予重点倾斜,将为进一步推进绍兴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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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从1986年开始,由原国家科委会同原国家体改委和原国家计委等政府部门共同推动的一项地方性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旨在依靠科技进步、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实验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模式,为不同类型地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示范。
目前,全国已建立国家实验区77个,其中浙江省有7个县(市、区)、镇为国家实验区,绍兴县杨汛桥镇1993年被列入首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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