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我市交警部门获悉,针对当前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出现的“井喷”现象,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对“超速50%以上的严重超速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在6月10日前未接受处罚的,将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进行调整。同时,路面管理过程中有5次以上违法行为的可延期至6月30日前接受处罚。
自我省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各地交通违法处理工作量激增,为确保交通违法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开展,日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现阶段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在6月10日前主动前去处理的,进行登记后另行安排时间处理的,不作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对“6月10日起,交警部门在路面管理过程中发现机动车及驾驶员有超过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的规定,延期至6月30日后执行。
市交警支队表示,为切实方便广大群众,交警部门将推出“增设窗口、在双休日和每天中午加班接受处理”等一系列措施。同时还规定,除超速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理的以外,其他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到市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窗口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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