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美容美发店,同样在市区,一个叫“魅力之星”,一个叫“魅力の星”,你会不会认为他们是同一家,或者有什么渊源?其实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为这事,“魅力之星”的老板方艳懊恼不已,“这样做明摆着是抢生意,侵犯了我的店名!”方艳说,因为找不到“魅力の星”的老板,也搞不清楚对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所以想找商报帮忙讨个说法。
“魅力之星”:
怎么多了个“孪生姐妹”?
方艳说,要不是顾客说起这事,她至今还蒙在鼓里。据她介绍,自己的“魅力之星”美容美发店在市区城南已经开了两年多,而且2007年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了营业执照。方艳说,由于这几年生意不错,在城南一带也算小有名气。可是,前阵子几个熟客来洗头时和她笑侃:“你们开分店了?解放路是不是又开了一家?”
尽管方艳一再跟顾客解释没有开分店,但之后碰上的事让她有些难以招架。原来就在1个多月前,市区前观巷突然冒出一家叫“魅力の星”的美容美发店,还在大街上发放优惠券和抵值券。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以为“魅力の星”是“魅力之星”的连锁店,便拿着那些券到“魅力之星”来消费。当被告知不能使用时,有消费者还责怪方艳不讲信用。
方艳说,最让她气愤的是听说“魅力の星”还要开分店。刚刚几天前,她看见“魅力の星”就在她店的不远处贴出了“招聘启事”,说是要在城南开分店,而且宣传纸上很多处写的就是“魅力之星”而非“魅力の星”。
“这店要是开起来,消费者就更分不清了。”方艳说,为这事她找过“魅力の星”,但店员没能告知老板的联系方式,协商也就无从谈起。为了了解相关情况,她去找过工商部门,但没找到“魅力の星”的相关信息。为此,方艳找到本报,要求讨个说法。
“魅力の星”:
总部也在想办法解决此事
昨天,记者找到“魅力の星”了解情况。该店营业经理刘宗兵首先表示他们是“魅力の星”不是“魅力之星”,但通过该店的优惠券,记者找到一个“魅力之星”的网址,而且券上也注明“魅力之星发型连锁进驻绍兴”字样。
刘宗兵说,为这事前几天工商部门也找他们了解过情况。但他们是来自义乌的连锁店,刚刚开业1个月左右,所以还没来得及去登记注册,不过既然是连锁店,总部的营业执照肯定是有的。该营业经理说,之前他们并不知道城南有家“魅力之星”美容美发店,之后他也跟总部反映过这事,只是目前总部还没回复。他说,由于自己只是一个门店经理,所以很多事情自己也做不了主。
不过刘宗兵强调,他们作为一家连锁店也具有一定规模,特别是在义乌已经有10多家分店,也正打算在绍兴开几家。如果说和其他店重名,那也不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一字之差:
究竟是谁侵了谁的权
“魅力之星”、“魅力の星”到底有没有侵权?昨天,记者就此向工商部门作了咨询。有关人士表示,同一登记机关登记一般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该人士给记者查看了相关登记资料,目前登记在册的美容美发店有“星魅力”、“魅力”及“魅力之星”,另一个“魅力知心”在之前已经吊销,不过就是没发现“魅力の星”的店名。为此,该人士表示,如果没有工商登记,方女士可以通过“无照经营”进行举报,或者以虚假广告宣传等理由进行投诉。
不过,对这种现象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看法。市区一律师认为,企业名称不一定受法律保护,除非是老字号、知名企业等。该律师表示,企业名称仅仅是字号而已,而不是注册商标,因此他认为相关当事人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企业是知名、家喻户晓的,前提条件是被有关部门认定或评比为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否则主张认为是相似或侵权都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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