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郑景武从绍兴县法院执行法官金玉良手中接过4万多元执行款时,不由连声道谢:“谢谢你们,我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郑景武是绍兴县一化纤纺织有限公司的员工。2011年8月12日,他在用液压机拉仓板的过程中,左手不慎受伤,经诊断为左中指骨折,后被鉴定为伤残9级。经仲裁后,由厂方支付其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42300元,但厂方一直没有履行。郑景武于去年12月1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令他没想到的是,法院在过年前就将这笔款送到了他手里。
据介绍,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5日,绍兴县法院已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4件,执结121件,执结标的额逾204万元,进企业宣讲5次,进村居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拟发送司法建议3份,成效初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