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县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数据出炉,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1008.7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0.2%,首次跨入“千亿元俱乐部”,成为继萧山之后全省第二个国内生产总值跨入千亿元的县(市、区)。
就在不久前,绍兴县委召开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到2018年,比全省、全市提前两年实现“四个翻一番”目标,即全县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分别达到1560亿元、216000元、65000元、34000元以上。
据了解,2010年绍兴县的国内生产总值为776.1亿元,正好是2005年的“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为15925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08000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还多。但收入增长没有跑赢GDP,没能实现“翻一番”。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为18128元,2010年为32223元,距翻一番尚差403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为9241元,2010年为16686元,距翻一番尚差1796元。
不过,从2010年起,绍兴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开始明显加快。
据了解,继绍兴县委提出提前两年实现4个“翻一番”目标后,各镇街也纷纷提出了提前翻番目标。如平水镇提出,不光要比绍兴县提前一年实现翻番,而且目标从4个增加到5个,要求地方财政收入也实现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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