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孤儿诸吴英住进了诸暨市区新城花园廉租住房。“我是个没爹没妈的孩子,但我收获的是一个普通家庭享受不到的爱。”诸吴英说。
24年前的寒冬,左手有残疾的诸吴英还在襁褓之中就被送进诸暨市社会福利院。从此,福利院成了她的家。在福利院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她读完了中小学,大学毕业后,福利院帮她在一家规模企业找到了一份统计工作,月工资有2000多元。2011年底,福利院又帮她落实了廉租住房。
与诸吴英一样,诸暨市社会福利院的部分孤儿已长大成人,他们要真正走向社会,同时面临着结婚生子等问题。为了让长大的孤儿有自己的家,诸暨市民政局和建设局房管处多方促成了这桩好事。
2010年7月,诸暨市政府出台《诸暨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依据此办法,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年满22周岁的孤儿,只要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经申请,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与其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共同参加择房。2011年12月,诸暨市社会福利院7名符合条件的孤儿择到了房子;2012年12月,又有1名孤儿落实了廉租住房。去年,该市民政局还出台一项政策,对落实廉租住房的孤儿还可补贴5万元。
今年26岁的孤儿诸小军在一家企业上班,以前人家给他介绍女朋友,都因没有条件买房而告吹。前年底他住进了廉租房,底气足了,走向新生活指日可待。“孩子们择到房时,我比自己换了新房还激动。”诸暨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赵丽莉说,在政府的帮助下,成年的孤儿终于可以自食其力、回归社会,我们也尽到了当家长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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