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晚报新昌县讯 最近,新昌8名个体工商户从该县工商局领到公司营业执照,转型成“企业”,另有7家“个转企”名称预先核准正在办理之中,不少个体户前来该局咨询相关政策。
新昌个体户为何如此热衷于转型升级呢?原来今年该县全面启动“个转企”工作,对“个转企”实行奖励扶持,规定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财政给予每户2000元的奖励,并要求各前置审批部门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均不改变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依法采取变更程序报批;工商部门在核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核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变更证明》,企业凭变更证明办理有关事项时,有关部门应提供便利和给予政策倾斜。
新昌《关于“个转企”“下升上”的实施意见》还明确,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在个转企初期,其应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维持原状;符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5年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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