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图
现如今,餐饮行业一些包房收取各类“最低消费”已司空见惯,这种现象是否合理?“最低消费”到底该不该收?该收,有什么依据?不该收,违反了什么规定?
“最低消费”
五花八门
●很多餐馆包房的“最低消费”动辄三五千元,有的餐馆则变相提价
3月26日晚上,笔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餐馆,一进门服务员就提示“包房的‘最低消费’已经取消,只是菜品价格略有不同”。笔者觉得挺划算,就进入了包房用餐。
可到了包房,一看菜单,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这菜价提高得可不是一点点啊!”餐馆领班赶紧出面“救火”:“现在我们旗下的所有餐馆不仅取消了‘最低消费’,连服务费也取消了。每个包房都有专门的服务员提供服务,所以包房的菜价比大厅略贵一些。”
88元的臭鳜鱼在包间里变成了98元,12元一碗的热干面变成了16元,就连米饭也从2元一碗变成了3元。这么一算,每道菜的提价幅度都在10%到30%之间。不仅如此,一些在大厅中可以点到的物美价廉的菜品,在包房的菜单上也没了踪影。“还不如以前多交10%的服务费呢。”大家纷纷议论。
本来以为无“最低消费”的包房实在不大实惠,大家也没敢点酒水,就这样一顿饭下来,虽然吃得和大厅里差不多,但是却多花了200多元。也许是在包房里的抱怨引起了餐馆服务人员的“警惕”,结账时的消费小票上,餐馆名称被齐刷刷地撕掉了。手里拿着这张“无头”小票,笔者也只能苦笑。
笔者的经历绝不是个例,在餐饮业中,“最低消费”可谓是五花八门。
这几天,笔者了解到,北京王府饭店JING餐厅,包房“最低消费”3000元,另收10%的服务费;以经营北京家常菜为主的小王府日坛店,小包房“最低消费”2000元,大包房“最低消费”5000元,且不包含酒水消费……如今北京市的很多餐馆,包房的“最低消费”动辄三五千元,让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
餐馆明码标出包房的“最低消费”金额,消费者大不了去大厅用餐,或者干脆换家餐馆,相比这样的“明枪易躲”,笔者经历的“暗箭”更是让人心里憋屈,有苦难言。
和亲朋好友在餐馆包房中聚餐,本来既有面子又尽兴。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最低消费”,有面子变成了硬撑面子,尽兴变成了扫兴。消费者付出了更多的费用,却没有吃到更好的饭菜、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现如今,包房“最低消费”在消费者中间是人人喊打,但是“最低消费”却不像“过街老鼠”那样失魂落魄,相反却是大摇大摆,横行在城市的餐饮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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