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5月7日讯(通讯员 王琳琪)昨天上午,驾驶员韩某和张某因自己的一时愚昧给自己惹上了麻烦,两人皆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高速交警绍兴支队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
为开半挂车私自“升级”驾驶证
05时50分左右,一大队民警在杭甬高速公路绍兴出口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河南号牌的重型半挂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便依法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眼神慌张,出示证件时手发抖,凭着专业知识立即看出驾驶证存在伪造嫌疑,随即带领驾驶员到单位进一步调查。经调查核实,该证件确系伪造。在事实面前,驾驶员韩某承认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据了解,韩某的准驾车型为B2,而他为了能开半挂车,私自做了一本A2的证。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韩某为此受到了法律严厉的制裁。
驾驶证掉了懒得回去补,自己做一本充数
张某不小心丢了自己的驾驶证,他嫌正规渠道补办麻烦,就找黄牛办了一本假证。证上的信息都是真的,只是张某没有想到的是,在他看来天衣无缝的证件,在交警的“火眼金睛”下却无所遁形。当他开着车到达杭甬高速公路绍兴出口时,他的假证就使用“到期”了,这本假驾驶证被高速交警一眼识破,为此他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为此,绍兴高速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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