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不少市民在考驾照的时候,往往事先都没有与驾校签订合同,所以当纠纷和矛盾发生时,调查和处理起来往往比较复杂,因为无据可依。而今后,这样的情况或将可以避免。昨天,记者从运管部门获悉,从5月20日起,全市驾培机构统一使用《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有了这份合同,学员将不用再担心“合同陷阱”,同时也有利于规范驾校的培训行为,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签合同不是可选而是必须
“其实,我市从2007年就开始推广驾培合同。”市运管处驾培科有关人士说。但是,由于之前学员和驾校是否签订合同,基本上是自愿的。由此引发的弊端是:很多学员和驾校之间并不签订合同。即使有的学员与驾校签订了合同,但基本上也是驾校说了算,学员根本无法修改不合理的条款,所以,当学员与驾校产生纠纷时,学员很容易吃亏。“学车的人虽然希望与驾校签订合同,但也担心合同里有一些不合理的条款。”运管部门的专家说,今后这样的担心就不必要了。
有人担心,即使有了统一的合同,如果驾校要增加条款,这合同是签还是不签?对此,我市规定,如有示范文本条款以外的内容需作进一步明确的,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后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驾校结合自身实际需要依法对示范文本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的,须将修改或增减后的文本分别报县(市、区)运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备案。
“对驾校而言,这一规定意味着,今后从事驾培行为要更加规范。”市区一些驾校的负责人都这样说。
对于这一合同的落实情况,今年下半年,交通部门和工商部门将联合对全市驾培机构合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未正确使用培训合同的驾培机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运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收费在合同里必须写清楚
市运管处驾培科有关负责人说,实施合同培训,用合同(契约)规范培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知情、选择的消费理念和原则,避免和减少培训过程中的纠纷,是驾培行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其实,从合同的内容看,很多具体的规定非常明确,换句话说,有了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既可保护学员,又可维护驾校的权益,如果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
“学车需要多少时间,什么时候完成培训,需要交哪些费用,合同中都写得一清二楚,今后大家学车更有保障了。”准备近期去考驾照的小孙说。
根据合同规定,学员要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驾校财务部门交纳各项费用,不得交给驾校的教练员或其他非财务工作人员。同时有权向驾校索要税务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在培训时,学员有权选择驾校的教练员。培训期间,如果学员认为驾校教练员有不按教学大纲施教、教学行为和职业道德不规范、缩减培训课时、减少培训项目、索要财物等行为,有权向驾校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换教练员。
对违约责任方面也作了具体规定。如,因学员原因(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培训)超过公安考试部门周期,其所交培训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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