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部门“打太极”
舆情发酵的第二轮、第三轮“24小时”,记者发出采访函24小时后,多个部门之间继续上演“打太极”。
6月18日,本报记者拨打张鸿雁、简秋雄的电话,无人接听。后张短信给出的答复是:“请发公函至外宣办,再协调相关部门”。简的短信答复是:“我正在主持会议,不存在不接受采访的问题,宣传部领导各有各的工作分工。建议采访住建局。”
记者联系住建局新闻发言人陈明副局长,得到的答复是:“我已经离任,不负责这块工作,对这件事情不了解,建议找住建局办公室。”而住建局新闻联络员冯建晓的电话回答依然是:“不了解。”
6月19日,面对汹涌增长的负面舆情,政府部门依然迟迟不答。
上午,记者拨打三亚市纪委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回应:“纪委目前没有参与调查该事件”。被问及其他问题,工作人员则称自己不了解,并给了一个办公室号码,但记者拨打该号码,却一直无人接听。记者稍后联系三亚市组织部办公室、三亚市外宣办网宣科李锦龙科长。他们均回复:“不太掌握具体情况,你直接去采访三亚市中院。”
而3天过去,三亚市中院办公室的回复依然是:“目前不能回答任何问题。已经接到采访函,正在研究,具体什么时间还不能说,将会由具体接受采访的人来回答。”
住建局办公室告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想接受采访,但是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所以领导委托市委宣传部统一口径发布。”但19日18时左右,简秋雄回应本报记者:“明天再联系。”
记者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当天市委宣传部正在“紧张组织通稿之中”。
但三亚市委市政府似乎都不知道,舆情应对有“黄金72小时”定律,回应越晚,效果越差。官民互信像一片久旱的土地,开裂得越来越快。没有回应追责的及时雨,必然形成官民之间无法弥合的鸿沟。
迟来的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解志勇认为,至今无人被追责“肯定是不妥的”。
“从财政体制上讲,人民法院的收支是两条线,法院需要的经费由财政另行拨付。因此4000万元的来源肯定是公共财政。建成烂尾工程,主管基建、后勤的相关负责人肯定是有责任的。”他说。
解志勇指出,国家公共资金、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据《预算法》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究竟是建设方、承包方、还是监督者的责任,必须分清。如果是施工方发包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偷工减料,该承担民事责任的要承担,政府不能糊涂地为其填坑,不能让纳税人的钱为它善后。”
“如果招投标、监理、审计过程中出了问题,对应的法院行政领导、监理公司等也应承担行政责任。如果政府部门一直不追责,这是政府部门不作为,几乎可以肯定其中有腐败。”解志勇说。
6月20日,三亚市委宣传部终于向本报书面回应。
回应介绍了办公楼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该项目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出现设计变更、预算增加等问题,2011年6月暂停施工。截止目前,实际支付工程款1564万元。”
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责任追究:“决定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海南省高院纪检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三亚中院在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决策失误、监督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追究责任。同时,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也将一并清理追究。”
但错失舆情应对的“黄金72小时”,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已经造成。
“谁能相信三亚中院还会秉公断案吗?”网友“王学进”追问,“假如三亚中院不能在此案中自证清白,而是装聋作哑,不追究内部责任,那必定会再次挫伤公众对司法正义的信心。一家连自身问题都不敢追查的法院是不可能为公众声张正义,主持公道的。”
针对楼转交住建局的质疑,三亚市回应称:“加快推进办公楼处置,尽快恢复和完成改造装修。该楼改造装修完成后,作为三亚中院的办公用房继续使用。”
针对新建大楼,回应称:“暂停三亚中院新大楼项目,进一步论证必要性。如确需建设,也要压缩建设规模。”
但是对于已“燃烧”了72小时的网络舆情而言,这一回应已经是杯水车薪。回应的点击与转发寥寥,网民转发的依然是3天前的负面信息,并痛斥三亚市:“民脂民膏无穷无尽地挥耗,以尽特权的威福。”
回应最后称:“三亚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在该项目建设中涉及腐败问题,我们将一查到底,做到有腐必反,无腐澄清。”然而,人们苦等3天,这一表态不仅没有给出处理结果,还与人们的期待依然差距甚远。
网民戏称又将进入惯常的官场处理模式:“开展调查—基层人员担责—大楼照盖、钱照拨”。网友“郭春晖律师”担心:“只怕待到大家都泄气时,三亚中院的新办公楼又已经开始装修了。”
三亚市对网络民意的无视、极尽推诿,直接带来了网络民意的爆发式反弹。目前,它依然留下了处理结果是否如网民预料的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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