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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游零负团费难止 曝购物利润达12倍
sx.zjol.com.cn  2013年06月24日  绍兴频道

 

  记者暗访

  游客被层层转包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打击旅游“零负团费”现象,但类似“优惠券”、“团购券”等各种模式仍然层出不穷,毗邻香港的深圳,“0元香港一日游”、“18元港澳四天三夜游”的旅游产品比比皆是。针对不同地区的游客,一些旅行社还设计了不同的噱头来招揽客源。

  6月12日,记者通过网络搜索“香港旅游团购”,包括百易团、青团网、满座团等各团购网站,都有“零负团费”的香港旅游产品销售。一件“10元乐享原价3980元的香港澳门4天3夜双人游”的产品,销量达到了7656件,在《购买须知》中写明:通行证签发地是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的旅游者不可参团,且只限年龄28至58岁的首次进港人士参加。

  为何会有这些规定?一位侯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这个旅行团由港澳商家赞助,是为了促进经济和拉动内地消费的优惠政策。当记者表示自己是深圳签发的港澳通行证,但也想参团时,侯某很直接地拒绝了记者的要求,并表示记者的团购券不能退,建议赠送给内地的亲友。在记者再三要求之下,侯某表示,这不是深圳的旅行社可以决定的,“就算让你去,香港的地接社看到你的通行证是G签也会让你退团,或者让你再加很多团费,因为之前就有深圳的人占了名额白用了他们的交通,但又不买东西的。”

  业内揭底

  购物利润可达12倍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指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在这种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多。

  上述要求匿名的深圳某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零负团费”可以说是华人旅游圈特有的现象,1995年左右,泰国游开始出现“零负团费”,并逐渐波及到马来西亚、新加坡、港澳、欧美等针对中国内地的旅游产品。2003年下半年,以海南游为起点,“零负团费”的现象逐渐扩展到整个内地。

  “从全国各地的中介旅行社、到深圳旅行社、香港地接社、两地的导游、再到香港的购物点,‘零负团费’早已有一套完整且固化的盈利模式。”他告诉记者,总的利润空间在5到12倍,即1元成本的自费项目和购物点商品卖价为6至13元,如珠宝、手表等高利润的商品,香港导游和地接社可拿到一半利润作为回佣。

  “香港零负团费现象始终得不到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购物和自费两项所产生的巨额利润。”他估算,目前香港团体旅游产品中,“纯玩团”所占比例不到10%,余下几乎全是“购物团”,“实际上,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由行,连二级城市的游客赴香港跟团游的比例都已经下降到五成。旅行社如果继续用‘零负团费’的方式,消费者只会越来越不信任旅行社,团体旅游产品也会越来越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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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深圳新闻网  作者: 记者余璐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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