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金先生在市区风光大酒店预订了明年1月中旬的一场婚宴,并交付定金6000元。然而,在婚宴预订一个月后,他却从媒体上得知风光大酒店宣布停业关门了。停业后,酒店方面都没有通知他,他连忙与酒店方面联系,酒店方建议金先生将婚宴地点变更到富临名家大酒店,但金先生不同意。之后,金先生多次与酒店方交涉但都未果。金先生于今年6月将酒店告到了法院。
金先生认为,酒店方的违约造成自己的婚庆活动无法正常进行,酒店方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因此要求酒店方返还双倍定金12000元,并承担诉讼费。而酒店方辩称,酒店是在经济形势弱化及国家政策情势变更的情况下,为防止亏损才宣布停业的,无法为原告提供预订的婚宴服务,只需返还6000元定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出于经营的战略调整而停止营业,不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属于单方违约。法院一审判决酒店方返还双倍定金12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