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玻璃飘窗出事该由谁来埋单?
城市“蜘蛛人”在为天河一幢高楼洗玻璃外墙
受台风“尤特”的影响,昨夜今晨广州风雨交加,再次引发市民担忧:平日光彩照人的玻璃幕墙,在历经二三十年的风吹雨打后,随时会成为每个人头上隐形的“尖刀”。
就在不久前,有关部门确立了“玻璃幕墙”的管理主体,并开展“全市普查”。记者走访发现,居民楼常见的“玻璃窗”同样存在安全隐患,而在具体执行中的安全责任界定却依然模糊。到底有多少玻璃窗“告急”?万一出了问题,又究竟该由谁来“买单”呢?
玻璃用几年?行内没数据
为了采光的便利,越来越多的商品房采用“大面积飘窗”
玻璃用几年?行内没数据
事实上,市内大面积玻璃窗的“从天而降”已经不是新鲜话题。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采光的便利,越来越多的民用建筑采用“落地窗”及“大面积飘窗”的设计来吸引住户。然而屈指一算,这些玻璃窗的使用年限短则数年十数年,长则二三十年,几乎可以称为“老爷”玻璃窗。那么,这些玻璃窗是否已经成为隐藏的“天空杀手”,究竟该由谁来管理他们呢?
资料显示,最容易出现脱落、自爆等问题的高层住宅玻璃大多是含有硫化镍结石的钢化玻璃,此种玻璃中的硫化镍结石在热处理后会发生晶体变化,在玻璃内部引发微裂纹,从而导致钢化玻璃自爆或脱落。尴尬的是,连业内专家都无法估测某一批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可能是多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姜仁教授介绍,除了材料问题,风压和温差较大、不合理安装也可能导致钢化玻璃发生脱落或爆裂。如果玻璃质量较好,几年之内不会出现大问题,“但五到十年后出现问题的概率有多大,国内并没有相关数据。”
此外,用以固定玻璃的除了外框的金属架,更重要的是用以黏合的硅酮类密封胶,记者查询国家及省内“建筑用安全玻璃”的几份相关标准,却都没有找到这类密封胶的具体使用年限,只找到“安装时不得使用过期胶”的类似表述。
记者联系了几个市内硅酮类密封胶生产厂家的销售人员,他们均表示,密封胶本身的“保质期”在12个月,但这是要求在12个月内使用密封胶进行黏合、加固,而密封胶在玻璃窗上的“寿命”则和他们厂家无关。
五到十年后,就得勤维护
高层楼盘多是钢化或中空双层玻璃相对安全,专家提醒
五到十年后,就得勤维护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会员、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老式居民楼使用的大都是普通玻璃,窗框的厚度也不够,遇到刮风下雨天气,窗框和玻璃往往无法承受住风雨的冲击力,导致窗框变形,玻璃被击碎或者变形,这样的事故在窗户启用5-10年后发生的几率就会提高。
而本世纪初起广州兴建的高层楼盘,使用的多是钢化或者中空双层玻璃,相对安全值会高些,但同样要承受风力、大气压及辐射,加上这些玻璃的面积比老式居民楼更大,中间没有支架,其固定胶及金属螺丝在广州雨水繁多的影响下,也存在安全隐患。“一般来说,钢化玻璃即使爆裂也不会突然碎成一粒粒的伤人,但是也有例外。另外现在很多人喜欢贴膜,玻璃碎裂后很可能整片落下砸到地面,危险性更大。”专家表示,这类玻璃窗使用10年以后就要注意维护检查了,而超过20年后,可以考虑更换。
各方说法
街坊
玻璃坠落时有发生
玻璃窗出事由谁管?
沿东风路附近的居民区走访下来,羊城晚报记者发现,这一带有许多本世纪初起建的大型楼盘及零散住宅楼,都采用了大面积玻璃窗的设计。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余位街坊,除了一位受访者,其余人都表示听闻过市内有玻璃(窗)从高层突然坠落的例子。其中,家住东风广场的住户吴小姐表示,去年夏天有听说附近住户家玻璃爆裂后坠落的消息,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听说是整个玻璃突然爆裂,碎成很小的颗粒。”而一位住在农林下路原铁路医院大院的钱女士则表示,也是在去年七八月,她亲眼看到楼下住户的玻璃窗突然从铁架框中脱落,砸在地面。“我买菜回来,吓了一大跳,后来也一直没修。”
大多数小区业主都认为,玻璃窗应该由物业负责定期管理和维护,如果出现问题,“应该是材料或设计不好”。而居住在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楼中的居民大多认为,玻璃窗应该是由居民自行维护,但对于具体使用年限,如何保养,他们却也感到茫然。“也就是自己注意看看有没有松动吧,还能怎么做?”
物管
玻璃窗属住户私产
业主应当自负责任
对于夏季住宅玻璃窗的安全问题,记者走访了包括吴小姐提到的东风广场、锦城花园及东山雅筑、万科等十余个楼盘的管理处。无一例外,他们表示楼盘的房屋综合验收合格,意味着使用的玻璃也是符合要求的。此外,开发商对住宅玻璃的保质期是一(或两)年,“如果居民觉得玻璃工程质量本身有问题,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而这几个楼盘的使用期均已在10年上下。
这让记者感到有些困惑,作为外墙的一部分,为何玻璃却不能享受物业维护?对此,东风广场管理处表示,如果是玻璃幕墙,作为建筑设计的结构之一,他们会视为外墙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也会请“蜘蛛人”来清洗,但现有的“飘窗”、“落地窗”等大面积玻璃窗属于住户私产,他们无权进行相应的维护。其他几个楼盘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并表示,如果是使用过程中窗户出现问题,其更换费用由业主自理。
律师
如鉴定是玻璃有问题
开发商不能规避责任
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曾绍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窗户虽然是配合房子使用价值的,但其与房子本身并未分离,属于不动产的一部分,并非独立的“从物”。如果家中的玻璃窗突然脱落或碎裂,而业主认为是由于其质量问题导致,可以咨询有关质监部门,对玻璃进行质量鉴定,如果玻璃质量不合格,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重新安装玻璃窗,开发商一方不能以“保修期”来规避责任。如果玻璃质量没有问题,法规上也没有对玻璃强制性的保修规定,则需要按照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确认。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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