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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远光灯成为“马路杀手”
2013年11月10日 11:33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1月10日讯(记者 傅菊妹) 夜间行车最怕遇到一些不守规矩的开车司机,会车不关远光灯,炫目的灯光照得过往司机睁不开眼,变换灯光示意仍旧无动于衷。近日,柯桥交警专门对夜间车辆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了整治,然而收效甚微。

  从交警执法情况来看,许多驾驶员以为法不责众,多数人抱着“反正有这么多车,又抓不到”的侥幸心理,这是违法使用远光灯整治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前天,柯桥一交警在现场执法时,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驾驶员,他跟交警争执了20多分钟。“为什么只抓我?那么多车都在使用远光灯。”违法驾驶员不断跟交警胡搅蛮缠,交警只能耐心地同他解释,最后他才勉强同意处罚。

  记者调查: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现象随处可见

  晚上的蓝天商贸城灯光璀璨,笛扬路上灯光照明条件很好,但仍有很多驾驶员打着远光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乱用远光灯的现象,许多司机伤透了脑筋,“现在,夜间开远光灯的车非常多,也没有人管,对面的车灯打得很亮,视线被严重干扰,有时甚至难以看清楚来车的状况和周围路况。”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新驾驶员而言,这种行为很危险。

  “对面的车开着远光灯,晃得我什么也看不清。”夜晚行车时,时常听到司机如此抱怨。不仅是开车的驾驶员烦恼,行人也愁,市民王大伯告诉记者,每次晚上他去瓜渚湖北岸公园那边散步,这亮闪闪的远光灯照得他头昏眼花。

  也有市民认为,《道路交通法》对不规范使用远光灯的处罚力度较小,违法者自然毫无畏惧,希望能像抓酒驾一样,进行长效管理,严惩严罚。

  交警:仍将不定期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进行现场查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在照明较好的城区等情况下都不宜使用远光灯,否则将面临相关处罚。

  但是现实中,不少新手驾驶员根本就不清楚远光灯的使用常识。对此,记者昨天咨询了柯桥区交警部门。交警大队副教导员王亚红表示,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的确是有存在,尽管执法有难度,但是他们仍将不定期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进行现场查处,对违法司机将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来源: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     作者: 傅菊妹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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